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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10 来源:网络
(【重磅】偃师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全面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引进集聚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支撑偃师区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才计划计划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50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38名、教育系统6名、卫生系统6名)。具体引进计划和专业详见《偃师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二、引才对象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2、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全日制留学博士、硕士应往届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三、资格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4、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报名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5、引进的研究生,其研究生或本科毕业院校至少一个是国内外知名高校(国内985、211高校或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发布的2022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的院校)(详见附件2)6、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含)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含)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7、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等条件下,有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8、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偃师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曾在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引才方式采取直接体检考察或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引进方式如下:(一)直接考察。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二)组织面试。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针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知名高校全日制博士采取一事一议,全年开辟“绿色通道”,开展适时引才。五、引才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8:30至7月27日18:30。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工作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登录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偃师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有关资料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与偃师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379—.具体要求。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专业需与岗位对应学历层次专业要求一致,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二)资格审查1.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第3个工作日(7月30日)及时登录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三)资格确认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需进行资格确认方能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员代理无效。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2.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需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扫描场所码,并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健康码出现黄码或红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3.各招聘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经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四)面试本次招聘工作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免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1.报名区直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在逻辑思维、组织管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人际沟通、临场应变、情绪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确定排名,如果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2.报名教育系统的人员: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采取评委在现行高中相应学科的教材中随机抽取内容,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基本素质。(五)体检1.根据面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引进计划人数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中按有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六)考察1.针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引进计划,按照考生有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有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2.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七)公示通过考察,拟聘用名单在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一经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八)聘用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才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引进人才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确定工作单位,并由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组织部、党校负责对引进的人才开展岗前培训。拟引进人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要求的时间内解除的,不予聘用。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六、相关待遇(1)编制待遇。本次区直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引进的人才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本次卫生系统引进的人才使用差额补贴事业编。对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2)工资待遇。引进的人才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工资级别按七级职员待遇套改;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工资级别按八级职员待遇套改。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3)职称待遇。对引进的人才开辟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新引进人才可正常参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4)生活待遇。引进的人才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安家费;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安家费。(5)住房待遇。在偃师区无自有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租房支持(三者选一):购房补贴,在偃师区购买用于居住的商品房时,给予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15万元补贴,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8万元补贴。租房补贴(5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享受1500元租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享受800元租房补贴。租房支持(5年),协助引进的人才免租金居住保障性住房“水岸柳苑”“惠民小区”等。(6)子女入学。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同意后,协调安排其子女到区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7)配偶就业。引进人才配偶愿意一同来偃工作的,视其本人情况,按相关政策安排工作。(8)保险政策。及时为引进的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其配偶子女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9)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每年可享受免费健康体检1次,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游览区内景区、免费乘坐区内公交。(10)其他待遇。区人民医院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还可以同时享受以下相关政策。一是安家费:本科、硕士阶段有一个国内985、211高校经历的,可给予6万元(5年服务期内按年度发放);本科、硕士阶段有两个国内985、211高校经历的,可给予12万元(5年服务期内按年度发放);引进博士学位的,待遇面议。二是住房待遇。5年服务期内提供免费住宿,其中硕士研究生(一室)、博士研究生(三室一厅)。三是有科研项目的,给予相应的科研启动基金。七、管理措施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调离偃师。若擅自离开视为违约,相关材料记入个人档案,并需一次性全额退回已发放的安家费、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工作期间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锻炼和选派参与中心工作。引进的人才纳入区“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和服务。八、纪律与监督本次引进的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监督电话:九、信息发布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人才引进的相关通知均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指定平台,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0379—、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十、其他事宜(一)引进人才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偃师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偃师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
备注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等相关附件,请登录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版块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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