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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18 来源:网络
(2022年东城街道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和东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街道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城府办﹝2019﹞5号)精神,为街道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2年东城街道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或具有初级职称)综合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东城街道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下列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提供综合补贴。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名单详见附件1):
(一)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二)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七)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八)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办理条件
(一)资格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
(二)人事关系条件
(1)人事档案在我市;
(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我街道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在单位须符合本方法限定用人单位范围。
三、补贴标准、方式及资金来源
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限定用人单位范围)
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2万元/人,其他人才1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街道财政承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街道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四、办理材料
全程实行网上办理,无需到现场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网上所提供的纸质材料应保证其真实性和清晰完整性。
以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提出申请,经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表
在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填写好个人
基本信息、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
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
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原件提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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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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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证明
本科学历证书。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网上查验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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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级以上职称:
1.职称证书。
2.网上查验截图或承诺。
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社”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职称确认。
劳动合同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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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如选择户籍在莞,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莞,不须提供该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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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莞开户银行卡
建议首先提供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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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的《2022年度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发布当年申报公告。
(二)单位确认和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
提交申请材料,
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
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三)街道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单位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条件。
(四)街道公示
分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等基本信息在街道官网向社会公示5天。
(五)资金下达拨付
经分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当年申请的补贴,将于下一年度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六、办理时间和时限
受理时间:2022年6月13日-
6月30日。
审核时限:申请人应在受理时间内完成网上送审(逾期系统将关闭送审功能)。
七、咨询方式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地址:东城大道东城街道经济服务大楼一楼办事大厅(电话:)
附件: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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