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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19 来源:网络
(广西钦州市2018年度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领军人才来钦州创新创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根据《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钦发〔2011〕21号)精神和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现就钦州市2018年度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在)钦创办(领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人才。
(一)人才个人基本条件
1.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或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所带项目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且比较成熟的,可适当放宽申报对象的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3.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或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转化的经历,且直接从事本专业领域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工作。
4.2012年以来在钦州市辖区内注册有(或计划注册)创新型企业,且所带项目知识产权属于领办、创办的在钦注册的企业所有。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无知识产权争议或经济纠纷。
(二)人才所带项目基本条件
1.在国内外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可检索到相关有效信息),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2.项目基础稳固,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机制造阶段,具有稳定的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
3.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并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创办(领办)企业的行业领域主要为石化、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海洋生态、现代农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主导产业等钦州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
(二)计划注册创新型企业的申报人,须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钦州市范围内的其它产业园区、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签订入园协议。未确定园区和创业载体的,可由钦州市引创办协调推荐。
(三)申报人须在所创办企业担任法人代表,每年在钦州实际工作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四)申报人在申请政府扶持资金前,所投入创办(领办)企业的实收资本要高于政府所的扶持资金。
(五)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之前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与申报人同属一个创业团队的其他成员,不得申报其他项目。
(六)最终确定入选的申报人,需在公告发布五个月内,按规定程序签订项目资助协议并启动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三、扶持政策
入选项目将获得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和创业场所支持。申报人可享受子女入托入学、落户等相关人才政策。
四、受理程序
申报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审——审定公布。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要求
(一)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申报材料合成PDF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邮箱地址:。同时,需提供原件备审。
(三)申报材料清单
1.《钦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下载附件)。
2.申报人身份证件、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它个人水平与能力的佐证材料。
3.可以证明申报人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专利年费发票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电话:0777-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电话:0777-
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
电话:0777-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钦州创新创业!
附件:钦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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