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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0-27 来源:网络
(2022年常平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文件精神,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2年常平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常平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一)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二)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七)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八)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上述(二)至(八)项名单详见《2022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附件1)中属于常平镇的部分。
二、办理条件
(一)资格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
(二)人事关系条件
(1)人事档案在东莞市;
(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东莞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常平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仅限在《2022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工作的人才。
三、补贴标准、方式及资金来源
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
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2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常平镇财政承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备注:1、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2、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四、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表
在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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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身份证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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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证明
(一)本科学历:
1.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网上查验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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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级职称:
1.职称证书。
2.网上查验截图或承诺书。
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社”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职称确认。
劳动合同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提交资料须校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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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如选择户籍在莞,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莞,不须提供该项材料(非必要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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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莞开户银行卡
建议提供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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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常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常平镇总体工作安排发布当年申报公告。
(二)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三)镇街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常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常平镇人才办及常平财政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各类条件。
(四)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经核实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用人单位和档案管理单位(非党政机关和非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的档案管理单位)加具意见,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常平镇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常平镇园林路2号)。常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应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所上传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
(五)名单公示
常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将拟通过的名单通过镇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
(六)资金拨付
通过审定同意后,常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常平财政分局向个人拨付补贴资金。
六、办理时间和时限
受理时间:2022年6月1日-7月25日。
审核时限: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系统于7月28日关闭该审核功能)。
七、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受理地址:常平镇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常平镇园林路2号)
咨询电话: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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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平分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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