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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2-13 来源:网络
(研究生福利!给编制不用笔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你符合条件吗?)
研究生福利!给编制不用笔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你符合条件吗?
大家都知道,事业单位考试统一招聘一般要通过笔试面试,最后再聘用,然后工资是比较统一的,没有额外的补助,住房也没有相关的福利政策,但是有一类事业单位,仅仅只要面试考核,除了一般的事业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还有生活补助,安家补助,甚至购房补助--这个就是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如果你是研究生或者博士研究生,千万不要错过这个机会,这种人才引进的事业编制比统一招聘的福利待遇更好(当然了,条件也会要求更高)。
下面以《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为例
一、人才引进岗位和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共64个,总需求74人。具体情况详见《吉安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吉安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第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汇总表》所列条件。
(四)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和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可以根据名称或所学专业主要课程相互对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五)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岗位条件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为所报岗位报名截止日。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工作程序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具体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其中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岗位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市属国有企业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除引进博士岗位和医学岗位外,每个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从3月起每月月底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11月30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此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考核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具体面试方案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要求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可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全部签订为期服务期为5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报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享受企业规定的待遇。
(二)符合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人才类别的引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报至市人社局审核,由市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后,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待遇。一般有:
1.对新引进落户(在吉安行政区域内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视同为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逐月发放(5000元/月);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2.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每人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逐月发放(2000元/月);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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