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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2-21 来源:网络
(开封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助推我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汴人才〔2019〕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专业特长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引进岗位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左边法律右边;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12月31日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才政策待遇
1.引进的人才,入事业编,享受8级职员待遇,试用考察期2年。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7级职员待遇;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调任正科职位或享受正科级待遇。进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直接按11级岗位聘用。录用并签订承诺协议后,在生活保障方面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费,3年内免租临时周转住房一套。
2.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政策待遇参照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
3.引进人才列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政后备干部管理,纳入全区干部轮训计划,定期参加党校培训,择优选派基层挂职,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
五、引才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
通过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发布引才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岗位需求、资格条件、相关程序及优惠政策等。
2.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3日17:00。
(2)报名所需材料: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及学历层次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人才引进+姓名”。
(3)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②现场报名:携带所需材料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社局(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顺路海汇中心B座4002室)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受理申请,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学历、专业是否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并查验相关证书、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等材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再次确定意向后,签订应聘诚信承诺书。
4.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必须都达到规定的合格线以上,有一项成绩不合格即不予引进。
5.考察
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按1∶1比例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拟引进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特别是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报名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若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拟引进岗位,本次不再引进)。
6.体检
对通过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7.确定人选
体检合格的,由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人选意见,报经区领导同意,确定拟引进人选。
8.公示
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9.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经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党工委报告后,由编办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和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报名超过一个岗位,取消引进资格。
2.人才引进过程中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引进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电子邮箱会接收到相关的邮件(或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为规避人才流失风险,引进人才须在我区服务满5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6.未尽事宜由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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