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2-14 来源:网络
(违反计划生育,二孩如何积分?)
很多家长后台留言,超生,未婚先育等怎么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在加上在实际生活中,几乎每天都可以碰到这样的情况,因此,专门解读分析供大家参考。
可能很多人因为这样的事情,咨询过很多机构,大概也有些了解,这里仅仅是针对不了解的家长们的一篇软文。
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文件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简单的来说,只要不符合上海计生政策的,都属于计生问题。
一般情况:只要持证人没有准生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二孩政策之前(2016年一月一日)生有两个及以上小孩,生小孩交过罚款,未婚先育的等其他不符合情况的,只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均属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一票否决项。(残酷而现实)
二孩政策(注意,是二孩,不是二胎)
关于二孩:根据国家规定时间统一执行,自2016年1月1日以后,夫妻婚后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要注意,在此2016年一月一日之前二胎的,如无其它情况,属于超生(具体情况试情况而定,比如老大有残疾,夫妻是双独等)
关于同住人积分享受权利材料: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孩政策后基本上区人才中心窗口已经不再强制要求提供此项)
6.二孩申请享受同住人权利,还需要提供二孩再生育审批表和二胎准生证;
7.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如果是离婚带小朋友的家长,就是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生育二孩呢?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如果处于超生、二孩情况,积分应该如何办理呢?
碰到这种情况,有些家长存在侥幸心理,打算采取造假或者隐瞒的方式去送材料,想去碰碰运气,对于这种做法,奉劝千万别走这条“歧路”。要知道:这种情况是会进入“黑名单”的,那么系统就会标记,出现这种情况,那难以弥补了。也有人说,我朋友谁谁谁,也是超生啊,送过材料啊,也过了啊,不要忘了,买彩票中大奖的事也是小概率发生的,不要抱着这样的态度和想法去。
一些学历机构为了完成招生指标,一些不专业的机构说,超生有两个小孩的,通过父母两人各带一个甚至离婚分别各带小孩积分就可以了(这样明辨不分的夫妻双方都可能会报读学历,来准备积分,对于学历机构来说,完美,妙哉)对此,如果信的家长朋友,我对此深表遗憾!要知道:违反计划生育是在超生子女出生的时候就盖棺论定了,与父母离婚与否没关系。
这里给大家说一个真实的案例,上个月刚刚碰到的,虚假材料的可怕
夫妻双方二孩于2016年12月27日出生,很可惜,就差了4天,就符合计生政策,于是啥也不懂的夫妻两人想进各种办法,各种渠道打听消息,终于,在某个学历机构打听到一个让人细思极恐的办法----办理假出生证明。(本人到此也想不懂的是,为什么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基本的判断能力都没有,搞不懂啊搞不懂)夫妻两人在通过一些渠道,办理了假的的出生证明后,你以为就完了,后续一系列的鬼操,让人实在是“玄而又玄”,用假的出生证明给孩子办理了上海居住证,办理了幼儿园入园手续等,这一系列的鬼操,实在是让人无可奈何。孩子莫名其妙的换了一个身份在这个世界,真实的身份,就是一个“黑户”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那么,超生的问题,到底有没有解决的可能性呢,可以关注+私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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