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9-05 来源:网络
(注意啦!上海租房政策有变,将影响公积金提取、居住证办理、廉租房申请……)
#在上海有这样一批人#
他们把下班后回到的住处
称作“出租屋”,而不是家
他们不喜欢布置屋子
因为装修的再好也是别人的房子
他们逛街看到喜欢的家具时也只能说
“等我以后有了房子再买”
他们加班加点日夜奔波
也只为了在上海有一个称为“家”的落脚处
他们就是奋斗在上海的
“租房客”
租房
让越来越多的有梦想的人在上海落脚
但房租高、中介坑、渠道少等现象层出不穷
租房客苦不堪言!
可是尽管如此,
这些年轻人宁愿租房也要继续留在上海
这其中除了“梦想”的驱使以外
花生认为,
还与上海的各项优惠福利政策是分不开的!
为了在上海租房打拼的年轻人无后顾之忧
在4月初,上海再次出台租房相关新策
其中,包括这3项新政福利:
新政一: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已经上线试运行。
新政二:为配合该平台7月1日正式运行,自10月1日(含)起,职工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新政三:上海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出新规。
事关租房客的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积分、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廉租房申请……
在上海租房的人必看!
新政一
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上线
在4月初,
上海就启动试运行了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
(
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无房的上海职工有福了!
自从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以来
消息灵通的房东
早已成功发布房源信息以供租房客选择
现在我们在网站的首页可以看到
房源数目已达套!
点进去之后各种租房信息可供选择
简单、清晰、明了
租房客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随意搜索
花生试了一下,可供选择的房源很多哟~
其中包括:
房源类型、区域、租金、房型等基本信息
居住缴费
房租查询等功能
但是新功能的上线
势必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关于上海人的不解和困惑,比如:
如何发布房源?如何进行网签?有什么功能?
今天,花生要为大家一一攻破
1、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
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
主要体现在:入网认证把关严、
房源发布真实有效、合同网签更加方便
公益服务项目答疑解惑、
住房租赁信用评价体系人人监管
……
(一)主体管理。租赁平台将通过对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平台用户入网认证,把好准入关;同时综合运用人脸识别和手机绑定等身份验证手段,对出租人、承租人和经纪人等各类人员身份进行实名验证。
(二)房源发布。租赁平台依托住房租赁机构自我规范和管理部门房屋数据核验,确保平台“发布房源真实、发布人身份真实、发布行为真实”,把好房源关。
(三)合同网签。租赁平台将以合法合规为前提,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便捷的网签服务,把好网签关。
(四)公益服务。租赁平台一期还将引入左边法律右边、金融、租金查询等部分公益服务项目,为社会提供住房租赁服务资讯。
(五)信用评价。待租赁平台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将按照分期开发,逐步完善的原则,逐步实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同时为规模化、机构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集中备案服务,还将陆续推出相关公共服务配套功能和信用评价功能。
相较于市场上出现的各种租房平台
花生觉得
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更加可靠了
所以遇到假房东和坑中介的几率
也大大大大大的降低了!
2、哪些租赁房源可以发布?
租房子最怕遇到假信息、黑房东
所以上海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中
最重要的一点——
租赁的房源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
举双手双脚赞同
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平台发布的租赁房源,应当与出租人签订委托出租协议;
验证出租人身份信息及相关住房权属证明,应当对在平台上发布租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负责;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如何申请发布房源信息?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
房东等一系列拥有房源的人!
首先,对于规模大、信誉好、具备信息化等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数据接口方式,批量对接房源信息,符合租赁平台房源信息发布规则的,即时对外发布;
其次,经备案认证的其他经营主体通过房源核验后,可在租赁平台上申请发布房源信息。
最后,个人自行挂牌的,经平台注册及实名认证,并核验房源信息后申请发布;此外,个人还可携带身份明及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开设的服务窗口,申请核验后,代为挂牌发布房源信息。
4、如何进行网签?
“一纸合同”的传统租房子方式
最怕的就是合同丢失!
找不到凭证因此无法证明租房信息,
不仅增加麻烦,还会有经济损失
而网签的不同就在于
在网络上签订租赁合同可以网络备案
保障租房客的权益!
租赁双方达成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在租赁平台上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签订租赁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
出租人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住房的,可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由专业窗口提供租赁合同网签服务。
5、租赁合同为什么要进行网签?
然而“网签”的作用不仅限于此,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是:
“网签”后的信息将实现与
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
住房公积金提取自付房租等服务实现共享,
提高了租房客的办事效率。
通过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既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政府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便捷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基础。
一方面,依托实名验证、房源核验和租赁企业备案认证,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有利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住房租赁平台功能逐步完善后,网签租赁合同信息将逐步与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证积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等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数据共享,减少市民重复提交办事材料,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市民少跑腿”。
6、如何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进行租赁登记备案时
租房客要注意了!
目前租赁当事人网签租赁合同后,
仍按照本市现有规定,
持相关材料,前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待平台系统功能开发完善后,
将逐步实现网上登记备案。
届时,租赁当事人需要纸质证明的,可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
对于经平台认证的住房租赁企业,可直接前往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申请集中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7、出租人是否有义务
协助承租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这也是租房客问的最多问题之一,
如果想在上海办理居住证,
那么就一定需要房东的到场签字。
在上海房屋租赁平台上,
出租人是否有义务
协助承租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呢?
最终解答来了!
鉴于政府规定不能强制出租人协助承租人申办居住证,建议承租人可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将有关情况明确告知出租人,出租人同意提供协助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租赁合同文本中进行表述,经出租人认可并签署后对双方都具有左边法律右边约束力。
如需要了解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具体信息,可在“中国上海”(shanghai.gov.cn)网站上查找“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或者“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这里还有一个简单的方法,
如果大家还有疑问
可拨打左边“”右边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
或者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
设立的专业服务窗口办理。
新功能的上线需要时间,
旁友们也敬请期待7月1日
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吧~
不过,租房客的福利还没有结束哦!
为了配合该平台7月1日正式运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还发布了一则通知
新政二
上海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新政来啦
虽然平日里我们的工资很多
但扣除了五险一金
到手的钱变少了,虽然都是自己的,
但是如果能把闲置的钱拿出一部分
解决燃眉之急
我们的生活压力也会减少很多很多
所以为了租房客减轻房租压力
将公积金用的恰到好处,国家规定
自10月1日(含)起
职工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
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月1日起
最高月提取限额提升至3000元
此次规定配合上海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一起上线
规定了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
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为3000元
这个水平,租客的房租基本可以解决
公积金里的钱终于活了起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
新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起与《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同步实施。承租职工“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办理租赁提取业务啦!
新政过渡期
网上网下提取额度不同
不过还有人会问
那么在新政实施前的过渡期
即2018年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
该以何种标准执行呢?
1、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为3000元;
2、未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仍为2000元。
3、另外,在《通知》施行前已办理的、正处于委托期内的租赁提取业务继续适用原规定,申请人在委托期内仍然可以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所需材料
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
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需要提供这些必备信息:
1、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流程办理实名认证,并按网上申请要求填妥申请表,准确提供业务办理所需信息:
包括身份信息、婚姻状况、手机号码、本人银行卡信息、本市有无自有产权房信息等。
2、市公积金中心有权通过民政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等对申请人提供的婚姻、房屋信息进行信息比对和核验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租客可以享受到哪些福利?
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职工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
这些优惠政策一网打尽
公积金就要这么用!
一,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000元提高为3000元;
二,在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同时,可以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提交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无需另行到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柜面排队等候;
三,申请时不需要填写房屋租赁期限、地址等租赁信息,也不需要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和核验。
在上海,还有这样一批人:
他们是拥有上海户籍至少五年的上海人
但目前仍以租房为生
他们的收入不理想、并且符合最低收入家庭标准
他们就是上海的低收入一族
最近针对于此类上海人,
国家政府出台了一项重要的规定,即:
新政三
上海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新规
近日市发改委在官网公布
《上海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管理试行办法》,
新政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包括:
1、基准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制订;
2、单套租金标准,按照基准租金标准和上下浮动幅度确定,幅度不得超过±10%;
3、经过核准的基准租金标准方案,自核准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在上海想要申请廉租房的注意了!
此次办法主要针对的是
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管理工作
其中,大家要注意区分
实物配租和租金配租两种租房政策
二者的区别在于
发放补贴与提供住房两个方面
上海廉租住房保障政策
租金配租,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补贴标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制定。
实物配租,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的租金。
然而廉租房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申请到的
申请廉租房的主体
还必须得符合相关条件、要求
但又因为各地政策、经济水平有所差异
所以在上海需要符合以下规定和标准
上海廉租房申请标准
一、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调整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人均财产低于元(含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人均财产低于元(含元)。
二、租金配租分档补贴标准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元(不含元)至元(含元)之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元(不含元)至元(含元)之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元(不含元)至元(含元)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元(不含元)至元(含元)之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
上海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上海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9.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其实租房并不可怕
正是因为这些新政的实施
才让暂时买不起房的人
拥有更多留在上海的动力和坚持下去的勇气!
花生希望这些租房新政实施之日早日到来!
也希望在上海的每一个你
由租到买,早日实现安家上海的愿望!
信息来源@上海发布@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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