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9-12 来源:网络
(上海房子赠与外地户口父母,居住证如何签注?)
你好!我是上海链家——张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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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质审核角度,赠与不同于买卖,对于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受赠人无须具有购房资格。
办理房屋赠与的方式有:
(1)通过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进行赠与
(2)自行到交易中心办理
房屋赠与的要求:
(1)无需网签,但是房屋赠与人和受赠人订立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规范形式
(2)直系之间赠与可以采用赠与公证的方式,也可以不采用;非直系间赠与必须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转移登记,并提交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产证、赠与书与公证书(若有)、相关税费收据等。
赠与公证以及办理时对于其到场人的要求:
(1)【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予公证的左边法律右边程序
(2)到场人:赠与方与受赠方全部到场,不可以委托他人
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办理更名过户时,有什么要求?
(1)前提:房屋无抵押、无限制交易因素
(2)具体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产证(赠与方携带);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下方内容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①户口簿在一起,且其中一方是户主(或能够直接体现明确关系);
②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③亲属关系公证。
注:若其中一方户口已经迁出,但户口簿上有迁出记录,并能够体现赠与方与受赠方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以作为亲属关系证明使用。至税务所填写赠与协议书,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税费;至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
办理赠与公证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1)财产应当是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
(2)房屋中若存在抵押或限制交易因素则不可进行赠与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赠与,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也需配偶到场签字,表示同意赠与
(4)赠与合同不可委托他人签署
注:一般只做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否则需要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赠与份额的评估价×20%,受赠方缴纳)。需注意的是儿媳与公婆非直系亲属,同样女婿与岳父母也非直系,此类赠与建议将产证名字改成受赠人的直系亲属一人(例如产证上原为夫妻二人名字,要将房屋赠与男方父母,则需先将女方名字去除再办理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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