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
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1-23 来源:网络
(上海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
原文见: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_人才开发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方政策解读如下:关于《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_政策解读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而言之四条:
1、临港社保4年累计36个月社保1倍,不要职称
2、2倍不要连续了,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即可
3、张江有类似临港的政策,可以7年缩减到5年、3年
4、职称和技师的要求进一步放宽,区分行业,更人性化
沪人社规〔2020〕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青年人才吸引集聚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以下简称“居转户")通知如下:
1、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一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这条没具体解读,暂时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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