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2-22 来源:网络
(社保连续缴满多少个月才能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
问:我在上海工作期间社保有中断过,要连续缴满多少个月才能上海积分申请?
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进行上海积分申请。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问:我是单位人事,在员工的积分有效期内为其提交了添加子女随员的申请材料,但是积分系统中无法修改员工信息,请问如何操作?
答:居住证持有人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增加同住子女信息,不需要在网上操作,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带好以下材料至单位注册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7、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问:办居住证积分社保单和税单是否一定要提供?
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3.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基数和年限由社保系统提供,个人免于提供)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