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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29 来源:网络
(上海市经信委12个专项资金项目汇总(含补贴政策、申报时间等))
原标题:上海市经信委12个专项资金项目汇总(含补贴政策、申报时间等)
每年,上海市经信委都会发布一系列专项资金项目,如产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发展、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等,企业们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为了方便企业们快速检索到合适的项目,中申咨询特地将12个经信委的重点专项资金项目汇总到这篇文章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上扶持项目均可联系中申咨询为您代理申报,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补贴政策:建设类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平台推广类项目根据评估等次,给予通用型平台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行业级平台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后补贴。服务能力类项目根据评估等次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2019年共支持46家单位,支持金额合计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1月10日10:00-2月18日16:00
政策依据: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6号)
补贴政策:
(一)建设类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创新示范及应用推广类项目,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单个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三)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合作开展的信息化试点、试验或示范根据国家或本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给予支持。
2019年共支持70家,支持金额合计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1月14日10:00-3月11日16:00
政策依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
《上海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9〕2号)
补贴政策:无偿资助支持额度不超过该项目经核定的合同金额/投资金额的30%。单个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019年共支持49家。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1月22日00时-2019年3月10日24时
政策依据: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5号)
补贴政策:专项支持资金采用后补贴方式安排使用。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新材料首批次销售合同金额的20%。符合国家战略急需方向或具有应用示范作用的为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余为一般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019年共支持26个项目,支持金额合计1970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1月24日10:00-3月4日16:00
政策依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工业强基专项实施细则》(沪经信法〔2017〕232号)
《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支持办法(试行)》(沪经信法〔2017〕634号)
补贴政策:专项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0%。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2019年共支持40家单位,支持金额合计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1月28日-3月8日
政策依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工业强基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法〔2017﹞232号)
补贴政策:
(一)对品牌公共服务类项目,一般采用无偿资助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方式的,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的50%,单个项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00万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支持额度在当年预算额度内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确定,具体的采购方式由项目实际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企业制定品牌战略、企业开展品牌培育类项目,一般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制定品牌战略相关费用的30%,单个项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三)经上海市品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批准的重大项目,支持比例和金额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2019年共支持57个项目,支持金额合计5034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2月14日9时—2月28日17时
政策依据:《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8]8号)
《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16]38号)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方向
补贴政策: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2019年共支持30个项目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2月18日10时-2019年3月1日16时
政策依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法〔2017〕633号)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向
补贴政策: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2019年共支持59个项目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2月20日10时-2019年3月22日16时
政策依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法〔2017〕633号)
补贴政策:专项支持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经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0%。一般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总投入达到1亿元且符合年度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019年第一批支持80个项目,支持金额万元;2019年第二批支持92个项目,支持金额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第一批2019年1月1日-3月15日;第二批2019年3月16日-6月30日
政策依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1号)
补贴政策:对于专项支持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尾款。对于专项支持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后补贴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
2019年支持106家单位,支持金额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3月1日9:00~3月29日16:00
政策依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法〔2017〕896号)
补贴政策:
(一)对纳入年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项目和参与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工程并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由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相关投入总额的50%,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对纳入年度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的项目,由专项支持资金对项目单位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50%,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于产业标准化和创新政策类研究可给予全额支持。
(三)对于属于“四新”经济热点领域,纳入年度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扩大示范应用和推广的项目,由专项支持资金对项目单位给予支持,最高不高于该项目投入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19年共支持70家单位,总金额6020万元,其中:企业创新基础要素建设专题支持金额为960万元,产业技术平台创新专题支持金额为600万元,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题支持金额为4460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3月25日9:30-4月10日16:30
政策依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技〔2015〕769号)
补贴政策:
(一)对首台突破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首台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30%。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0-3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示范应用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其高端智能装备及系统集成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9年共支持42个项目,金额合计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2月11日10:00-4月15日17:00
政策依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9〕1号)
补贴政策:
(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根据2018年度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的结果和服务类别,综合评价其参与上海市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收费标准、业务规模、服务特色、用户满意度等因素,分级奖励。
A级:奖励50万元;
B级:奖励30万元;
C级:奖励20万元;
D级:奖励10万元。
(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每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担保业务补贴
(1)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补贴
对担保机构2018年微型企业担保业务(年担保费率不超过3%),按照不超过年化担保额2%的比例给予补贴。
(2)小型企业担保业务补贴
对担保机构2018年小型企业担保业务(年担保费率不超过3%),按照不超过年化担保额0.2%的比例给予补贴。
2.再担保业务补贴
对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一般责任保证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化担保额的0.1%给予补助;对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型、微型企业比例风险分担业务,分别按照不超过年化担保额的0.075%和0.75%给予补助。
年化担保额根据担保业务合同期限按年折算。
2019年共支持101个项目,支持金额合计为4010万元
申报时间(参考2019年):2019年4月1日9时-4月26日17时
政策依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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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申咨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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