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09 来源:网络
(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医保”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简称“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是面向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大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的福利性基本医疗保障,也是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以确保大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顺利完成学业。“大学生医保”实行缴费参保的方式,其与本市中小学生的医保在时间上相衔接,但在管理上有所不同。
二、如何申请参加“大学生医保”?
新生入学后,由辅导员发放表格,学生签名确认是否参保(一次签名认可时间:本科在校四年,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在校三年,如延长学制,也在认可范围内)。如延长学制,则需到医保办重新缴费确认,否则作为自动放弃。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下一年度就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相关医疗费全部自理。
三、参保后如何缴费?
确认参保的同学,10~11月份在支付学费的银行卡内留有足够的余额(按2021年的标准,
180元乘以学年数),财务处在此期间分批扣缴参保费,学校医保办将参保学生的信息及参保费集中上报给浦东新区医保事务中心。
备注:每年的参保费标准由市医保局确定(2021年度为180元),并且以后可能会调整,
因此预交费不足的部分到最后一年再补缴。
四、参保后享受怎样的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急)诊医疗费
1.在校医院就诊,诊疗费直接按比例结算,学生承担10%的费用。
2.经校医院转诊(急诊的疾病除外)在校外本市公立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的,自己先垫
付医疗费,回校后申请报销。报销设起付线300元/年,超过部分,根据不同医院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按比例(70%、60%、50%)报销。
(二)住院医疗费
1.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住院前(至少在出院结算前)到校医院申领“上海市高等院校大学生医疗保障住院结算
凭证”(简称“住院结算凭证”),并交到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出院结账时凭“住院结算凭证”直接按比例结算,不再办理报销。
申领“住院结算凭证”须带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辅导员签名并盖上学院公章)、住院通知书复印件,到校医院挂号收费窗口办理。
住院费用结算标准:根据医院等级设置一个起付标准(一级50元、二级100元、三级300元),标准及以下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按比例(一级80%、二级75%、三级60%)支付,其余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
备注:上述结算标准如果以后有调整,医院会根据新标准直接结算。
2.外省市住院费
在寒暑假、实习或因病休学期间,在外省市医院(当地公立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急症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出院后6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辅导员签名并盖上学院公章)、出院小结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以及住院费收据原件,到学校医保办(校医院2号楼205室)登记汇总,由医保办送到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审核报销。待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并将报销款汇入学校财务后,医保办通知学生持证领取结算单,学生将结算单原件送交财务领取实报金额。
五、大病医疗费如何报销?
1.大病范围
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2.大病保险
医保局每年给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赠送一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由政府招标选定,
参与我校学生商业保险的公司是中国人寿。
3.大病报销流程
在普通(门)急诊报销和住院费结算的基础上,学生个人承担部分再增加一次商业保险理赔,具体操作如下:
(1)门诊费用,填写《上海市大学生门诊报销凭证(大病专用)》原件。
(2)附带诊疗过程资料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就诊记录、明细清单、病史记录、出院小结、明细清单等)。
(3)时间和地址:每月第三周的周三下午,在学生服务中心。
4.注意:在外省市因大病住院或门急诊治疗的,按规定不可进行大病医疗费的报销。
六、参保学生到校内外就诊有何要求?
大学生医保实行校内首诊和定点医院转诊制度。即先在校医院就诊,如因病情或诊疗需
要外诊,由接诊医生开转诊单,并作为报销的凭证。原则上转诊一次看一次,复诊还需再转诊。
我校定点医院为:第六人民医院和仁济医院,特殊情况可以转至相应的专科医院。急、危、重疾病可以直接在就近公立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因患危急重病、外伤和传染病等,可直接至当地公立医院就诊,自己先垫付费用,回校后办理报销手续。
七、与大学生医保有关的时间节点有哪些?
1.新生入学并取得学籍后,开始接受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申请;“住院结算凭证”在入学后即可根据需要办理申领。
2.医保年度时间:参保缴费后,下一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可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3.当年在外就诊的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一月份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即寒假前的最后一个报销日),过期不予报销。
八、参保学生在外就诊的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的有哪些要求?
1.办理外诊医疗费报销时应携带好校园卡或学生证、有效发票、转诊单、完整病历、用药和治疗清单。由校医院审核并登记汇总,再通过学校财务处转入学生银行卡。
2.报销范围:目前“大学生医保”还是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如体检、整形、美容、近视眼矫正术、酗酒、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等自费项目和药品不予报销。
3.未经校医院转诊且不属于急诊的疾病,擅自到外院就诊的,医疗费不予报销。私立医院就诊所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4.发票的报销时限:当年外诊的门(急)诊医疗费发票(以发票打印时间为准),报销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一月份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即寒假前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发票过期则不予报销。
5.报销时间和地点:每周三下午(节假日除外)12:30~15:30,校医院2号楼114室。
九、“大学生医保”制度咨询(查询)
1.左边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右边海大医保;
2.学校医保办电话:021-;
3.报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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