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0-03 来源:网络
(上海的五险一金怎么转到老家)
明确的回答你。
如果你到老家是继续缴纳城镇职工或者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话,是完全可以把转移单开出来然后回老家继续缴纳的。但如果你回老家缴纳的是不同性质的保险,比如居民社保或者农村形势的社保,那就无法接续。
在你没有到退休年龄并且未缴够15年的最低年限之前,没有特殊情况你是无法把保险账户里的钱取出来的,特殊情况是指人员死亡等等,并且如果退的话也只是退你个人账户部分上的一部分,不是全部退还给你。
至于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不存在账户转移,这三个险种是你交了就能用,不交了就用不了。
在离开上海之前,把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开出来,拿回老家继续缴纳就可以了。住房公积金部分也可以转移。
可以转,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打印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的社保即可。医疗和失业也一样转移。其它不能转移,公积金可以取出来。
一、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二、“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转移的。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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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
(1)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
(2)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
(3)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住房公积金由中心各管理部转入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办理程序
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时,必须在新单位先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开户时,应要求所在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简称“查询书”)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职工办理转移时作为开户证明。
2、职工将“查询书”交原单位,原单位经办人根据“查询书”的有关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连同“查询书”提交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各管理部的转移业务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出信汇凭证,划拨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3、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受托银行收到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后,根据附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有关信息,通知职工新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4、职工新单位接到银行通知3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交受托银行,将转入资金划入职工个人新账户。
住房公积金由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转入中心各管理部办理程序
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转入中心各管理部时,必须由新单位在所属管理部先办理开户,并取得管理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向原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受托银行办理转移。
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时应注意:“资金中心”填写转入管理部名称,“收款单位”填写转入单位全称,“收款账号”填写“转入单位编号—职工新编号”,“收款银行”填写“建85”。
3、银行接到“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后,办理信汇手续转出住房公积金,并开具“住房公积金转出清单”作为附件转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回答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提问者你能看懂他都说了些什么吗?
如果想把上海社保转移回户口所在地,带着身份证,社保卡到上海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
医疗保险,你的社保卡里面的钱是取不出来的,只能用来买药花掉,或者说你转回老家,实际上转回去还是只有你卡里的那部分转回去而已,其余的钱都在统筹基金里面转不走的。
失业保险,应该是只有上海人或者具有上海常住户口性质的人才可以领取的,其他人时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无法转走,这个我没太接触过,可以问下你们公司的人事。
生育保险,也是只有上海本地人可以享受的。无法转走。
工伤保险,你个人就没有交过工伤费,都是公司给你交的,没出事当然没有什么报销的部分了,无法转走。
公积金最好是取出来,毕竟是双倍的现金,很合算的。需要公司开证明才可以的。
你没有提到养老保险,这个能转移,不过只是个人保险费用部分。
2。。。。
转移的手续方面,养老医疗都是需要你自己首先在转入地有建立个人账户,然后上海这边出转出的手续和缴费证明等(这些社保中心会给你办的),你带到转入地的社保中心,剩下的事情他们都能帮你搞定了。如果没有接受单位,没有关系,还是那话,你要先建立一个保险账户。如果转走,几年不缴费没有关系,他就在那里,不离不弃。以后你还在四川继续缴费的话,就会续上的。
3。。。。
封存是说保险你不转,公积金你不取,他们都还在上海这边的,等你落实了四川的账户后,在回来上海这边办理转移手续。
4你的情况自己斟酌,我上面讲的应该比较详细了。
你的户籍在江苏,曾在上海上班,现在回户籍所在地上班,是吗?
如果是,那么在专上海社保开具社保缴费属凭证,等回江苏后由单位人事为你去社保办理转移接续即可。
具体的操作,例如填什么表,带什么材料,建议你去上海的社保经办窗口先问好,也可以打咨询。江苏那边,你要跟单位人事沟通好,不要遗漏什么材料,免得你两头跑
首先,你要让单位或你个人在上海社保局开出“社保缴费凭证“;然后回老回家。
其次,你答要到老家社保局先开户,开户后要求转移上海的社保。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把申请和凭证一起交给老家社保局。
社保局审核可以转移后,会通知上海在2到3个月左右,把你的社保从上海转移到老家。
只要交缴了就要接受的
社保转移: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内社保
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容保转移申请”
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
公积金不能转移。但可以提取。
异地转移公积金步骤如下:
1.由您在本市的单位为您办理开户手续,并出具缴存证明及提供所在建设银行转账账号
2.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您的账户余额划转至您提供的转账账户
3.单位将转入的资金补缴到您的天津公积金账户
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上海市,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上海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至外省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2]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五险一金在外地转回本地通常按照如下流程办理转移(工伤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转移手续如下:
a.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b.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可以一次性提取或转移
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外地户口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和提取银行账户,每月25日前可以在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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