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和缴纳社保地点不一致问题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1-01 来源:网络
(关于税和缴纳社保地点不一致问题)
我们现在在办居住户的事情,以前曾就职的一家公司总公司注册地不在上海,分公司注册地是上海的,08年这家公司的分公司在上海就业促进中心办了用工登记,08年低办好的人才引进型居住证,开始在上海交社保,但从入职到09年3月的税却交到了总公司的注册地西安,09年4月才开始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持证期间,有5个月,税和社保的缴纳地址不一致。咨询人才窗口的老师,不同老师说法不一致,一位老师说,会因为纳税和社保缴纳不一致,被拒,以后完全不能申报;另一位老师说,没关系,只要年限够了,自己写个说明,把这纳税和社保不一致的几个月去除,不记在7年持证时间就好,不影响申报的。大侠们知道这个究竟影响申报吗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