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1-19 来源:网络
(济源市引才:首次购房最高可补贴130万元,最高资助可达1亿元)
人才是第一资源,城市的发展需要人才的聚集,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当前,全国各地正在进行如火如荼的“抢才大战”。济源市历来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面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今年3月份,济源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出台了我市史上最优的人才新政,以最大诚意招揽天下英才。为切实将人才新政吸引力转化为人才竞争力,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日前,济源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印发通知,公布我市人才新政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以“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为基本原则,精简办事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水平,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力求将济源打造成为人才向往的“绿洲”。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最高每月2000元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
申请对象: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招聘)到济源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落户我市(含本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毕业生),与济源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济源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济源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3个月,即可申请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3年内博士毕业生每月20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3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700元。暂未工作或创业,且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可按相应标准申领6个月的生活补贴。
申请办法:青年人才自符合申领条件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户口册页)及复印件等材料,由用人单位初审后提交市人社局审核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创业或暂未就业的青年人才可自行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
青年人才创业补贴:可享受1万元补贴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
申请对象:2018年1月1日以后在济源落户且在济源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元
申请办法:符合条件人员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可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市人社局经核实情况后进行审批,发放资金。
人才住房申请:免租金或减半收取
受理单位:市住建局
申请对象:2018年1月1日后刚性新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招聘)到济源工作并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以及符合上述学历条件的以往引进人才。(以上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济没有住房。)
政策待遇: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部级高端人才(C类)分别免费提供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11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提供住房一套,免租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提供住房一套,5年内免租金;其他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提供住房一套,5年内免收50%租金。以往引进青年人才(其中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实行)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享受对应待遇。
申请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初审后提交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按照规定审核、公示后,根据实际情况为申请人提供相应面积的住房。创业或暂未就业青年人才可自行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
首次购房补贴申请:最高可补贴130万元
受理单位:市住建局
申请对象:2018年1月1日后刚性新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招聘)到济源工作并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以上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济属首次购买住房。
补贴标准: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13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70万元,省部级高端人才(C类)40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5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购房补贴按照引进时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照补贴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
申请办法:符合申领条件的各类人才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完税凭证等材料,由市住建局审核后确定拟补贴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金。
高层次人才认定:新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均可申请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
认定对象: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高端人才、市级优秀人才和青年英才。
政策待遇: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智汇济源”人才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保障。其中,刚性新引进人才(2018年1月1日后引进的)创新创业项目通过评审的,享受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工作生活待遇;没有项目或项目未通过评审的,只享受工作、生活待遇。现有人才(2017年12月31日前引进的)其创新创业项目通过评审的,享受相应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不含工作生活待遇)。2017年12月31日前引进到我市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我市以往人才政策应享受有关工作生活待遇但未享受的人员,经认定后可享受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
认定办法: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送市人社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将相关材料直接保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研究后确定人才类别,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济源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高层次人才项目扶持:最高资助可达1亿元
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申请对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带项目、带技术(资金)到我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政策待遇: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部级高端人才(C类)、市级优秀人才(D类)、青年英才(E类)来我市创业的,由受益财政或投资机构给予50万元-5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到科研岗位工作的,由受益财政提供10万元-20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引进A类、B类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由受益财政或投资机构给予500万元—5000万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C类、D类、E类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由受益财政或投资机构给予100万元—500万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受益财政或投资机构最高可给予1亿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申报流程: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不定期对外发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公告;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团队可向市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实行常年受理,每年集中组织评审一次);经资格初审、专家组综合评估、部门会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扶持:最高可达500万元
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申请对象:新建成或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
申请流程:按照“承建单位实施、主管部门监管、评估小组认定”原则实施,建设单位在创新创业平台建成后,可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后提交评估小组(市科技局牵头组建),经认定后给予相应额度的资助。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可自主选择就读
受理单位:市教育局
申请对象: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高端人才、市级优秀人才、青年英才(博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
政策待遇: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市外学校转入我市学校学习的,可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自主选择优质教学资源进行就读入校(园)。
申请办法: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每年7月份第一、二周的工作日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高层次人才证明、子女基本情况等材料,由教育局对照顾入学的资格进行认定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开学前按时报到。
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定点医疗,专员服务
高层次人才可自行选择济源市属医疗单位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为高层次人才明确医疗保健服务专员。经申请,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可配备一名保健医生;高层次人才可享受门诊、急诊、住院、专家会诊等绿色通道服务;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进行健康体检。高层次人才未就业或无固定工作的配偶、子女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等。
人才落户:不限住址,“零门槛”落户
受理单位:居住地户籍室
申请对象:应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和居民身份证,非应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居住地户籍室申请办理落户相关手续。落户地既可以是自己本人购买的房屋,也可以选择亲属朋友家、单位集体户口、人才交流中心、社区集体户口,甚至可以选择租赁住宅。
此外,实施办法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中的融资扶持、创新场所支持、创新奖励和后期项目服务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关政策可登陆玉川先锋网、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网站查阅,也可咨询相关部门具体了解。
附件:济源市人才新政办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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