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10 来源:网络
(群友亲身经历办理“夫妻分居”配偶落户上海流程)
7月28日14:53,文章和马伊琍同时在微博宣布离婚!
顿时,媒体群、自媒体群,各类吃瓜群众群,炸了!
作为资深段子手,微信朋友圈比内涵段子更好看的老张(就是本人)
第一时间发了条段子:
上海投靠配偶落户标准“结婚十年,年满35周岁”,文章和马伊琍08年结婚,13年出轨,熬到19年离婚,因为直到上月底,文章才刚满35周岁!现在可以破上海限购了!
随手发到各类媒体群、房产群、落户群……
没想到,被大量转发并发到各类微信群和微博,尤其房产中介转得最欢!
一些媒体人、自媒体人甚至把这个角度作为“重大发现”解读!
其实,陕西人文章应该在08年就有北京户口,因为在李静的节目中,马伊琍曾说他俩那天分别和剧组请假去北京朝阳区办的结婚……
这个话题还引发了落户群很多人的讨论:
明星需要京沪户口吗?一定要结婚十年才能落户?有破解方法吗?
在此不讨论第一条,只能说,有肯定比没有好!
今天重点说,当一方有上海户口时,配偶如何实现3-5年落户?!
1999年-2003年,上海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字第122号)和《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符合相应条件,即可落户上海。
原文件见:
以及:
注:这个是人才分居落户政策,不是投靠落户政策。
人才分居落户审批权限在人社部门,投靠落户审批权限在公安部门。
(应届生打分落户审批权限在教委)
关于人才分居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
夫妻分居中在沪一方向所在单位,或调入一方向接收单位提出申请,在沪方无工作单位的也可以通过户籍所在街道或乡镇申请(在沪方为派遣制员工的,由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申报)。
(二)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省市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聘代评的除外),并被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管理人员确认:在管理岗位工作,具备(1)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2)聘用制干部,提供聘用制干部审批表、登记表。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以及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政府认可的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含相当级别);
2.在外地的配偶系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3年(以取得本市户籍起算)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沪人[1999]122号文件中,规定无分居年限的情况,原则上把握在进沪手续办结时已分居满一年。
二、申请流程
1、备齐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的人事代表递交服务窗口;
2、服务窗口受理后,安排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通过后,通知申报单位前来领取《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令”、《确认单》等证明(签收);
3、申报人员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同时携带调动人员身份证、调令及“迁沪落户确认单”,到上海市公安局或落户地所在区公安局户政科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4、申报人员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①“迁移证”需打印;②“迁移证”上身份证号码需升至18位;③出生地、籍贯写到省、市(县)一级;
5、申报人员持调令回外省市调出单位办理调离手续(调档和出具行政关系介绍信);
6、申报人员到调入单位报到后,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并由调入单位加盖公章;
7、申报人员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迁沪落户确认单》、《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行政关系介绍信》,至服务窗口领取《申报户口证》;
8、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迁沪落户确认单》、《申报户口证》及入户地的户口簿,至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9、户口报入后,单位办理员工录用等后续事宜。
三、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函)(原件);
3、申请人(在沪方或调沪方)本人向所在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
4、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照、法人代码证)(以上证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5、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申报单位、接受单位、申请人分别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调出单位未签署意见和盖章的,由调出单位(须具有人事调动权)另行出具本人政治表现及同意调动函(商调函);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6、调入方和在沪方的学历(学位)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需做教育经历背景信息核实的,提供2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需留存至学历审核完成方可取回。
7、双方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还需提供职称批复证明;▲通过评审、考试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聘任证书等;
8、调入方由本市二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9、调入方在沪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入函和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试用期内暂不受理),并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0、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户口簿上不能准确反映出在沪方何时何原因进沪的人员,另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口证明应如实反映婚姻状况。▲在沪方何时何原因进沪的书面证明到在沪方通过进沪审批后首次落户上海的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外省市农村户籍人员须先行办理农转非手续方可申报跨省市户籍迁移。
11、婚育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无子女:结婚证书、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留原件);有子女:结婚证书、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不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户籍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留存的再生育审批表(二胎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留存部门公章)。
12、反映调入方落户何处的落户证明:申请落户自购房处:房产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并提供所属派出所名称;申请落户在沪直系亲属处:落户处户口簿与产权人身份证(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住房产权人签字同意落户及亲属关系证明;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户口簿复印件或证明、单位同意落户证明;▲调入方户口原则上应落在配偶户籍地,有产权房的也可落户产权房所在地。
13、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获荣誉称号的证明,硕士、博士学位的教育经历背景信息核实证书及外省市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证明等。▲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证明:当地社保中心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应体现出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名称、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等信息);在当地还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当地社保中心出具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四、工作规范
(一)、受理工作规范
1、受理工作由各服务窗口进行;
2、各服务窗口应当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告知单》,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根据需要提供《服务指南》、申请表格、示范文本;
3、各服务窗口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工作;
4、受理程序和要求
(1)受理
核对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办理条件规定要求的,接受申报材料,并当场填写、出具“材料接受凭证”,将“接受凭证存档栏”归入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办理条件规定要求的,暂不受理,并给予指导做到一次告知后即能受理;
对于申报中有虚假行为的,应立即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备案。
(2)信息上网
将申报信息输入政务网或转入政务网。
(3)网上提交
对网上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对,无误后在政务网上提交审核。
(4)申报材料移交
申报材料在提交当天移交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
(二)、审核工作规范
1、审核工作由各服务窗口管理部门进行;
2、各服务窗口管理部门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兼任审核工作;
3、审核程序和要求
(1)信息审核
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备;审核申报材料和网上信息是否一致。
审核材料后,填写《审核意见表》,将《审核意见表》归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根据审核意见处理。
(2)网上提交
对于审核无误的,在网上提交审批;
审核发现错误的,在网上进行退回重新受理操作。
(3)申报材料移交
完成审核提交的申报材料等待审批通过后,移交服务窗口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存档。
(三)、审批工作规范
1、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工作由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负责;由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工作由其区人社局负责;
2、审批程序和要求
审核网上提交的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调沪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同意并在网上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在网上做出不同意调沪的决定。需要重新审核的在网上进行退回重新审核操作。
(四)、办理工作转移手续规范
1、办理工作转移手续由各服务窗口负责;
2、工作转移手续在审批同意决定做出后即可办理。
五、户口迁移流程
1、调动人员在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个工作日后,持相关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申报单位工作关系接收证明到原受理点办理《申报户口证》;
4、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户口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受理地点和电话
相信这么长的政策,你们还是没好好看!哪怕一遍也没看!
那么,我就引用一个真实案例来实践这个政策吧,这次一定要好好看了!哪怕只看一遍!来源于群友哦:
分析了上海人才分居政策的条件!
以上第1个条件(获奖)基本上与吾辈无缘,pass;
第2个含义比较模糊,哪些是本市当年引进人才,不确定(人才引进一般同时就随迁随调配偶了,不需要等这么久),pass。
第3个是最亲民的条件,只要在沪一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上海工作满三年。或在沪方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就可以申请。
我和LP就是通过第3个条件申请并最终通过的,我的同事也是通过这个条件来办的。
第4个条件不太准确,好像应该是在沪一方获得学士学位后,夫妻分居满5年。记得在那里看到过,大家可以咨询。
第5个就不说了,太难界定,pass。
另外再给大家扫盲:这里的“夫妻分居”指户口分居,不是事实分居(事实分居要给你离婚证),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再来确定几个名词,以后会用到:
1.在沪方---户口已在上海的夫妻一方;
2.调入方---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一方;
3.调出单位---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一方在当地的工作单位(来上海之前的工作单位);
4.调入单位---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一方在上海的工作单位;
5.申报单位---在沪方在上海的工作单位)
就以第3个条件(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为例,来说说下面的流程(以本人为例)。
本人,2014年6月硕士毕业,7月在上海工作至今,当年应届生落沪。
LP,2011年本科毕业,在中部省会城市工作。2014年8月辞职来上海,11月开始工作至今,我们俩于2016年5月结婚。因为符合了结婚三年条件,我联系了浦东人才中心张江分中心(本人单位在张江)主管“夫妻分居”调沪的工作人员,并简要描述了情况,被告知到分中心拿一张清单(必需的材料清单)。拿到一看,差点晕过去------必须准备20多种材料,妈妈呀!但为了LP,硬着头皮开始了准备材料的辛苦之旅。以下是这些材料清单,大家可以看看,我还备注了一下。
好吧,逐条描述吧。
1.夫妻分居调沪办理须知------去人才中心去拿。
2.上海市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网上下载,须盖公章。
很奇怪,人保局网上打不开这登记表了,相关模板见:
3.在沪方书面申请报告------个人描述目前情况,符合什么条件申请。
4.申报单位(在沪方单位)申请报告------由在沪方单位出具正式的申请报告,盖公章。
5.夫妻双方单位介绍信-----夫妻双方单位开具介绍信,内容为介绍单位人事部门员工XXX,来办理你们双方夫妻分居调沪事宜,盖公章或人事章。
6.夫妻双方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好好和HR的人沟通,请他们理解配合。到时递交材料时,也是由双方HR携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的,本人不携带的。这个材料确实很难弄,大家好好注意。据工作人员的以往的经验,单位规模越大越难弄,如果单位是分公司的话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偏不巧的是我LP现在的单位就是“中国****公司**分公司”,困难程度可想而知,而她单位的总公司还是在可爱的首都—北京,妈妈米啊!当时想死的心都快有了,突然想起“疯狂的石头”里面郭涛的同事一个人跑到天安门去领5万元的可乐奖金时傻乎乎的样子,唉!最后几经协商(大大感谢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只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但必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可以办理员工人事方面相关事宜。幸好,LP的单位有这份授权书。NND,政府部门办事还真是有一套手续。所以,同志们一定要坚定信念,总有办法能走通的。
7.结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这个就不说了。
8.在沪方第一次落户上海的证明——因为是应届生打分落户,所以第一次落户是在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口。遂跑到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询问是否可以开这个证明,答复是可以的(由新华路派出所开具相关户籍证明),第二天来取。这里要强调一句,一定要告知中心工作人员在户籍证明上加上这样一句:此人于XXX年XX月因大中专毕业由XX地迁来上海。这是据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强调的,大家记好!
9.夫妻双方及随迁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这个不说了。
10.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这个要说一下。因为如今假证太多,上海人事局规定必须作学历认(鉴)定,在受理“夫妻分居”调沪的人才中心就可以代办。提醒大家一下,学历认定需要2周时间,大家可以先去做认定。不然到了现场还是得等2个星期才能递交材料。
11.夫妻双方资格证明和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双方都是本科以上学历,不需要提供(据工作人员意思)。但是如果你们有,最好还是提供。一般外企的员工都没有,除非自己去考。我们当时没有,也就没有提供。
12.调入方体检报告原件----二级以上医院的就可以。注意是据交材料3个月以内的。
13.调入方在上海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一定要是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且距合同到期日2年以上。
14.在沪方单位为员工上月或当月缴纳社保凭证的原件-----这个由在沪方去上海社保中心或任一职业介绍所去申请网上社保查询密码,然后自己上网打印,加盖单位人事章即可。
15.调入方在外地曾经缴纳社保基金的证明----这一条非常重要,但如果你的配偶在外地的有正规的工作并缴纳社保,那很容易办的,只要去当地的社保中心打印并盖章就可以了,越详细越好。还有就是缴纳时间一定要与实际工作时间对得上,最好缴满一年。如果在外地没有工作,就比较麻烦。想想办法吧,总是有的。
16.调入方如未生育需提供已婚未育证明------我们当时已有小孩,而且小孩户口已随我落在上海,所以没有准备该材料。据以往经验,这个已婚未育证明很难办的,除非你LP毕业后一直在户口所在地工作,否则就属流动人口,反正烦的很。建议大家最好有了小孩以后,再办LP的户口迁移。
17.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1)房产证最好要有,这个可以证明你们在上海有永久居留的意愿。(2)子女出生证明,是证明随迁子女的身份的(子女不用随迁的也要提供)。(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个东西有意思,我也是被告知要准备的。但办起来很简单,只要在沪方准备就可以。在沪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本人1寸照片到社区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
基本上就是以上这些材料,从准备材料到递交,总共4个月,期间去了一趟LP户口所在地去办理她的社保证明和户籍证明,主要时间花在了与LP现单位的HR沟通关于提供其营业执照上,最后由我的单位HR出面到LP单位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后,才有了转机。这里要大大感谢本人单位HR,真的很不错。LP单位的HR当初为什么不愿意配合的原因竟然是他们担心我们的材料的真实性,后来大家彻底沟通后,我也理解了他们的担忧,是啊,现在假的东西太多,万一上当,对他们自己也不好,总的来说,还是要感谢他们,毕竟最终递交材料时,双方单位的HR也得到场的。递交上去大约6个星期,接到人才中心电话说批下来了,可以来拿相关调令了,心里真的很高兴。后面的落户流程就不详细说了,基本上很顺,另外又去了一趟LP原户口地去办理了档案转移和开户口迁移证。这个大家感兴趣我再写吧。
居住证转户口也有很多条款,很多坑,猝不及防,不知道要熬到什么时候。所以大家如果同时符合“夫妻分居”政策,还是去尝试走这条路吧!
本篇攻略仅做参考,了解具体办理流程,详情咨询所在区受理点!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