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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研究生博士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05 来源:网络
(上海79项户籍业务可微信受理,办居住证只需拍照上传材料)
2018年7月2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受理户籍业务和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上海市居住证全市通办及网上办理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此前,上海市公安局已于2018年1月24日起试点推出受理户籍业务。引进人才、博士后出站、留学回国、外省市公务员调入、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口等五类进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申请在徐汇区“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可以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上进行网上申请,经过网上预审批后,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直接前往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目前,已有212人通过提交了申请材料并通过了公安机关网上预审批,成功办理了落户手续。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在此前试点情况的基础上,本次的便民举措是集业务申请、在线办理、便民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端便民服务,实现了13类79项户籍业务全覆盖,申请受理审批全流程上线,户籍政策依据、户籍业务办理进度全公开,打通了“网上认证、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等全流程办理闭合环路,构建了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户政服务新体系。居民可通过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shgarkb)办理相关户籍业务。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副主任张展宇介绍,本次的户籍业务受理范围主要有两大块:
(1)市内户口业务,包括新生儿出生登记,市内户口迁移,注销户口、恢复户口、更改户口,登记项目,证件签发,分户,集体户设立等。
(2)外省市迁沪落户业务,包括投靠配偶、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经市人保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审批同意落户等。
张展宇介绍,需要办理户籍业务的申请人在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后,进行身份认证,选择业务办理模块,按照提示和要求上传材料。
材料上传成功后,公安机关将在系统后台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通过向申请人反馈原因,提醒申请人重新填写信息、拍照补充上传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将按照《上海市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网上预审批,网上预审批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携带拍照上传材料的原件,前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相关手续;网上预审批不通过的,将通过向申请人反馈原因。
此项试点工作以来,由于操作界面流程清晰,能及时提醒补足相关材料,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初审,减少了往返奔波的次数和排队等候办理的时间,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试点工作还进一步改进、完善了工作流程,为扩大受理事项范围和面向全市推开提供了支撑。通过用户体验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操作界面,进一步推动了软件优化升级,使操作更加便捷。
本次便民举措的第二大块是境内来沪人员居住证登记、上海市居住证全市通办及网上办理。
据警方介绍,境内来沪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新办、签注、信息变更、补办、挂失、解挂,以及居住登记和居住登记信息变更;也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在“业务办理—上海户政—居住证办理”模块,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新办业务。
与以前的居住证办理流程相比,7月2日起,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无需再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材料,但需要将相关申办材料拍照上传,并确保上传的申办材料图像清晰、完整。
网上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后,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会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予以反馈。申办人收到确认结果后,如需打印《居住登记凭证》,可以自己下载电子文档直接打印,也可以到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打印。
网上申请办理居住证后,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安制证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办人可以在系统提醒材料已确认受理的6个工作日后,通过查询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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