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研究生博士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28 来源:网络
(25万元安家补贴+150万元创业资助!城阳区出台新政吸引博士后人才!)
“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始终是
近几年来各地谋求经济发展的“双引擎”,
为了吸引高端人才,各地“大招频出”。
近日,城阳区人民政府发布《中国(青岛)国际博士后
创新创业园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扶持办法》,
最高给予落户博士后25万元安家补贴+150万元创业资助,
此外,对招才引智“红娘”也有奖励!
本办法适用于入驻中国(青岛)国际博士后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园区)从事成果转化以及创业活动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为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根据项目层次和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及工业厂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对重点项目及人才对办公及厂房需求,实施“一事一议”。
最高给予25万安家补贴
大力吸引博士后来我区创新创业,对出站(基地)后来园区注册创办企业的博士后,或出站(基地)后与园区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分别给予25万元的安家补贴;
对出站(基地)与园区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但未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给予12.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满一年后发放40%,满两年后发放30%,满三年后发放30%。
对来我区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在我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鼓励博士后以自主知识产权形式等在我区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并在我区创办企业的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0万元至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不断扩大基金规模,用于投资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的项目,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对在园区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项目,根据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及企业发展情况,城阳区政府可按照1:1比例跟投。
对园区运营机构和其引进服务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企业,根据项目对区域的经济贡献度,自注册之日起给予5年的资金扶持。
标准如下:按项目当年新增区级贡献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前三年按100%给予扶持,后两年按照50%给予扶持,按照1:4的比例分别扶持园区运营机构和博士后创新创业企业。
对出站(基地)在园区注册创办企业的博士后,或出站(基地)与园区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均可免费租住我区人才公寓3年,对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后,分年度给予3年的住房补贴,补贴金额为每人每年3万元。
实施博士后子女入托就学优待政策。入驻园区创业或工作的博士后子女按实际居住地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
实施招才引智“红娘”奖励,对介绍引进博士后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来园区创新创业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每引进1人或1个项目奖励3万元。
《办法》中所列优惠扶持政策与区、
市其他人才优惠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不重复享受。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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