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保障房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2-12 来源:网络
(福田特殊人群公租房这次认租就能上车,需要哪些条件?)
(首发公众号:深圳公租房安居房攻略,作者:首轮哥)
该房源认租审核合格数量为67户
该房源数量为100套,意味着这又是个真·100%必上车房源;而且位置相对福田区其他公租房来说都是不错的,见福田区2021年面向特殊家庭的公租房,其中有的房源位置这么好,福田区级公租房史上最好地段
那这样的房源要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呢?这些房源针对都是经福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特困家庭
一、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4.未满60周岁但长期患重特大疾病不适宜劳动的成年人;
5.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规定可以认定为无劳动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无生活来源
1.个人或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的;
2.因罹患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导致长期医疗护理费用刚性支出超过个人或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可以视为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不存在不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情形的;
4.法定义务人及其配偶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无劳动能力的;
5.法定义务人为服役人员或者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
6.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规定可以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7.査找不到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可以视为无法定义务人。
四、无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文件规定不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情形。
低保家庭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低保边缘
所谓低保边缘人员,就是指家庭每月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居民,依据深圳最新的最低保障标准,即家庭每月人均收入高于1160元,低于1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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