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31 来源:网络
(6月1日起,广东启用电子居住证!内附办理指南......)
定了!
广东省电子居住证
将于6月1日正式启用
市民可直接使用手机
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
无需领取实体证件
为更好地保障流动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合法权益,便利流动人员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深圳市除外),实现申领、签发、使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无需领取实体证件。
对需要使用实体证件的老年人等,可以自愿申领实体证件。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粤居码”申领操作流程
↓↓↓
01
微信扫描“粤治安”葵花码,点击“个人中心”,“实名认证”并生成“粤居码”
02
申报居住地址,完成居住登记
(一)公安机关已生成房屋的居住地址
点击“扫一扫”居住地址的房屋——业主或托管人确认(如本人是业主的,在登记房屋后自动确认通过)——系统推送申报结果。经确认通过的,将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二)居住地址设为常住地
点击“住址管理”——选择“有效”房屋——点击“更多”——点击“设为常住地”。(该居住地址被设为常住地的,经屋主审核后,将作为办理居住证的居住地址;通过个人亮码使用记录校验属真实居住的,183天后对具备申领电子居住证条件的用户系统自动推送申领消息,本人完成领取后生成电子居住证。)
(三)添加同住人
点击“地址管理”——添加同住人——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地址名称的必填项(只能添加16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员,16~60岁人员自行申报)。
03
居住登记注销
本人可以在“住址管理”模块里注销自己的居住地址,屋主或托管人确认后本人在该地址申办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04
亮码
点击“粤居码”展示个人的粤居码,进入码上生活,享受码上服务。
05
亲属管理
点击“粤居码”——“地址管理”——成员信息点击“新增成员”,(进行微警认证)可以为16岁以下或60岁以上的家人领取粤居码。家庭成员可以代家人亮码,享受便利。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