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9-21 来源:网络
(南通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政策,南通人才落户买房补贴有那些)
一说到买房子大家都非常的熟悉,因为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期,很多人都想购买,那么,不管要在外地购买还是要在本地购买,我们都必须要了解其中的政策,所以大家可以先看一下,多地人才购房的新政都有什么,然后,还要清楚购房补贴都有什么,一般的话它都是有补贴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1关于2021年南通限购限贷
南通目前不限购,且本地人首套房享受优先购房权,非南通本地人只需缴满一年社保。
首套房:曾经有过房贷记录,但是已经还清,可算作首套房,首付为30%;
首次购房:首次使用住房贷款购房,个人征信没有贷款记录,首付为30%。
1.名下无房贷记录对于无论是否有房,而名下无房贷记录的购房人士来说,本地购房者的首付比例在30%以上,而外地购房者的首付比例在40%以上,外地人若是有缴纳满一年社保的话,可与本地人享受一样的待遇。
2.名下有房贷但已结清对于名下不管有没有房产,其房贷结清的情况下,本地购房者再次购房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在30%以上,外地购房者再次购房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在40%以上。
3.名下有房但未结清对于名下有房,而且有一套贷款未还清的购房者,再次购房申请贷款的本地购房者首付比例在40%以上,外地购房者的首付比例在50%以上,若是有两套贷款未还清,不予贷款的。
夫妻名下第3套均不可公积金贷款,只限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4公积金贷款政策注意一:
公积金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成,二套4成,具体视房屋总价与可贷金额而不同。
例如:夫妻双方购买100万的住房,只要付30万首付。
夫妻双方最多可贷款70万,使用纯公积金贷款首付则为30万。
注意二: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不冲突,可以共同使用。
公积金贷款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作为借款人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关于2021年南通落户
市区落户条件:购房60平方米以上且合法稳定就业;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就业年限为“满1年”。县级市的落户条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落户;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满1年,可以落户。通州区和滨海园区两地的落户条件参照县级市执行。
南通在今年放宽了落户、迁移等政策1就业年限降低购房60平方米以上的,政策维持不变;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将就业年限“满5年”调整为“满1年”。这对来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满1年的人员来说,实质就是取消购房面积限制。
2.放开了县级市户口迁移政策县级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落户;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满1年,可以落户。通州区和滨海园区,虽然行政区域属于市区,但由于历史原因,两地城镇化率相对较低,为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关于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目标、鼓励广大外来人员扎根改革开放的南通热土,两地的落户条件参照县级市执行。
2021年南通限购限贷政策
3.人才类落户政策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在保持原人才类落户政策的基础上,将往届大学毕业生的落户条件由原来的“合法稳定就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调整为“合法稳定就业”。这样,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有技术、有技能的外来劳动力来通创业就业。
4.投资类人员资金无限制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后,取消了原来通投资兴办实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注册资金和年纳税额的限制,以此充分发挥户籍准入管理在鼓励投资创业、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县(市)区间户口迁移的住房面积及工作地域的限制,即:南通大市范围内的户籍居民,在本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拥有房屋产权),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工作地域、参保关系等限制;但户口迁入农村地区的,还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3关于人才引进
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紧缺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全职在南通工作,并在南通购房自住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3年内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紧缺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
对新落户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引进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可申领3年租房补贴,年薪超过25万元的高端人才,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港闸区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才,3年内给予每年5万元薪酬补贴;全职引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理工类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工程院校全日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年1万元薪酬补贴;全职引进的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2年内给予每年6000元薪酬补贴;全职引进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2-3年内给予每月1000-5000元生活津贴。
2.通州区对硕士研究生以上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给予10-50万元的购房补贴,3年内给予每月1000-2000元的生活津贴。
3.海门市对2017年起新引进的非海门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以上技能型人才给予每月500-1000元的岗位津贴,每年1000-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另在海购房将有房价5%的购房补贴。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与上海高校院所、“双一流”高校以及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等髙校联合培养的高端青年人才,经认定,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每人4万元一次性补贴,取得硕士学位的给予每人2万元一次性补贴。
4.启东市
对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人才,按博士、硕士、学士不同,三年内给予500-4000不等的生活津贴,同时在五年内在启购房的高校人才享受10万、20万不等的购房补贴。
5.如东县
对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可连续三年享受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985”、“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800元/月;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500元/月。
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三年内可享受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的全额补贴。
6.如皋市
给予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年元、硕士研究生三年内每年6000元、“211工程”高校本科生年内每年4800元的高层次人才津贴。对回如工作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985、211”高校的如皋籍毕业生。分五年给予上学期间学费补助5-10万元。
7.海安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零门槛”落户,并给予1000-5000元落户补助。全职引进的产业类全日制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三年内给予每月500-3000元生活津贴。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在海安首购商品房的,给予3-1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县级人才公寓入住条件并批准入住的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免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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