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9-21 来源:网络
(黄埔购房一次性补贴50万!这类人能领……)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生物医药产业优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购买补贴的通知》,提出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经认定,对其在黄埔区购买的广州市首套住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买补贴,补贴金额不超实际购房金额的50%。
(图片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
也就是说,只有首套房成交金额要在100万以上,才能获取全额50万的补贴。
此外,根据相关要求方面,同一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3人,同一科研院所每年申报不超过10人。
截至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申请人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在取得购房发票当日起满一年方可提出兑现申请,申领补贴期间该房产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取得购房发票之日起2年内未提出兑现申请的,视为逾期不予兑现。
黄埔区专业化引才出新招
据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对生物医药产业优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购买补贴是对2021年公布《广州知识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进一步落实。
至此,黄埔区也完善了对生物医药产业从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的梯度补贴政策。此前,在2020年5月开始实行的黄埔“人才10条”2.0版,已经提出对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补贴;对博士、博士后、黄埔工匠等人才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和生活补助等各类资助;对医学领军人才给予安家、工作补贴等一系列个人扶持。
近年来,各地针对人才购房补贴的政策并不少,但据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仅黄埔区出台专门针对生物医药青年人才的购房补贴。
《通知》明确,申请人应满足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世界知名大学获得生物医药、生命科学相关领域博士学位,与申报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劳动合同等五项条件。此外,申报单位应为生物医药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同一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3人,同一科研院所每年申报不超过10人。
同时,《通知》也明确已享受购房补贴、博士后安家费的不可同时享受生物医药产业优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购房补贴;已认定为区杰出、优秀、精英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不得申领此购房补贴。
生物医药是“十四五”期间“黄埔制造万亿计划”重点发展的产业。截至2021年,广州黄埔区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已突破1500亿元,位列全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第一梯队。
目前,该区聚集各类高端研发机构1000多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6家,占全市42%,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8家,占全省67%。区内被认定为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累计8家,占全省2/3。全区已聚集生物医药企业超3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325家;上市企业16家,占全市76%。
近年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通过制定“美玉10条”、“海外尖端人才8条”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政策,吸引了一批科学家领衔的重大生物医药产业化项目先后落户。目前,黄埔区共拥有市院士工作站17家,博士后设站单位96家,高新技术企业超2100家,总量居全国经开区首位。
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为生物医药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同一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3人,同一科研院所每年申报不超过10人。申报单位范围如下:
1.生物医药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生物医药机构指经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主要依托建设单位、省实验室、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战略科技力量。
2.重点生物医药企业指已完成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认定,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规模以上企业且上年度区经济贡献不低于100万元;
(2)企业累计融资达1亿元,或在上一轮融资后估值达3亿元以上;
(3)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4)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
(5)上一年度获得“独角兽”称号的企业,“独角兽”企业指同时入选《胡润全球独角兽榜》(由胡润研究院发布)和《中国独角兽企业》(由长城战略咨询发布)榜单的企业,或我区评选的“独角兽”企业;
(6)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生物医药、生命科学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截至申请当日)。
3.在世界知名大学(限全球综合排名前150名的一流大学,以申报时最新的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为依据)获得生物医药、生命科学相关领域博士学位。
4.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且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申请补贴时在申报单位的上一年度个人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少于60万元。
5.与申报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获得申报单位书面同意。
首套房认定
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人所购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在广州市范围内无有效住房产权,在政策有效期内,在本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以下简称“首套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发票为准。
2.申请人在取得购房发票当日起,满一年后方可提出兑现申请,申领补贴期间该房产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取得购房发票之日起2年内未提出兑现申请的,视为逾期不予兑现。
3.已婚人才首套房购房补贴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仅由一方提出申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由人才本人申请购房补贴:
(1)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本市有效住房产权的,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应为人才本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联名在本区范围内购买的首套住房。
(2)配偶在本市已有有效住房产权且为婚前财产的,人才本人在本区范围内购买的广州市首套住房。离婚人士在离婚前已在本市拥有有效住房产权的不予补贴。
--THEEND--
来源: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黄埔区融媒体中心、南方日报
本刊左边法律右边顾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谢炎燊、陈慧霞
本刊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本刊发表文字、图片作品并不代表本刊立场观点/部分采用稿件因故无法联系作者,如有侵权请移步后台联系删除。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